宋朝的兵制,已略见上篇第四章第二节。宋朝的兵,共分四种:便是
(1)禁兵。
(2)厢兵。
(3)乡兵。
(4)蕃兵。
乡兵c蕃兵,不是到处都有的。厢兵亦“罕教阅,给役而已”。所以可称为兵的,只有禁兵。但是禁兵到后来,“数日增而其不可一战也亦愈甚”,其弊已如前述。王安石起,欲以民兵代募兵。其初既厉行裁兵;后来募兵阙额,就收其费,以供民军教阅之用;所以民兵盛而募兵衰。保甲法行于熙宁三年,其后命诸保丁习武,而上番于巡检兵。六年,行之于永兴c泰凤c河北c陕西c河东五路。元丰二年,立府界集教法,先教保长以武艺,再教他去转教保丁,谓之团教法。行之于河北c河东c陕西三路。以民兵代募兵,是件极重大的事情。熙宁元丰所行,原不敢说他有多大的效果。但是据章惇说:当时赏赐,都取封桩或禁军阙额的钱,不曾费部一文。阅艺分为八等,劝奖极优。所以仕宦有力之家,子弟欣然趋赴。引对的时候,所骑的都是良马;而且鞍鞯华楚。马上的事艺,往往胜于诸军。章惇的话,容或有偏袒于一方面之处。然而当时的教阅民兵,不曾多费掉钱,而且不是毫无效果,却是可以断言的。元祐复古,又把民兵教阅和保甲废掉,于是民兵亦衰。当熙宁置将的时候,禁军之数,共有五十九万。《文献通考》卷一百五十四引《建炎以来朝野杂记》。元丰以后,固然递有减省。蔡京秉政,又利用诸军阙额,封桩其饷,以充上供。童贯带兵,打了败仗,都讳不肯言,只说是军士逃窜。于是并仅存的将兵而亦寥寥无几了。所以金兵一入,简直丝毫不能抵御。
宋朝的兵制,也是取中央集权制度的。当时可称为兵的,既然只有禁军;而全国的禁军,又都隶属于殿前都指挥司,和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司,谓之三衙,所以事权能够统一。南渡以后,立御前五军的名目:以杨沂中所带的为中军,张俊所带为前军,韩世忠所带为后军,岳飞所带为左军,刘光世所带为右军。刘光世的兵叛降齐后,以四川吴玠的兵升补。当时除杨沂中的兵,常居中宿卫。四川因路途太远,本不想中央集权外,韩c岳c张的兵,号为三宣抚司者,最为统一之梗。三人兵柄既解,才改其名为某州驻扎御前诸军。凡御前军,都是直隶朝廷的,不归三司节制。于是在事实上,御前军又变成前此的禁军,禁军又变成前此的厢军了。韩c岳c张c吴四人的兵,也谓之四大屯兵,其数共三十万。南渡以后的财政,颇为所困。
契丹的兵,共有五种:便是
(一)御帐亲军。太祖征伐四方时,皇后述律氏居守。选四方的精锐,置属珊军二十万。太宗又置皮室军三十万。以后每帝皆有宫卫,所以御帐亲军,无须增置。
(二)宫卫军。见第一节。
(三)大首领部族军。亲王大臣的私甲。
(四)部族军。
(五)五京乡丁。
(六)属。
乡丁是辽国的耕稼之民,战斗时不靠他做主力。属国是不直接属辽治理的;有事时虽可遣使征兵,而助兵多少,各从其便;也不能靠他做正式的军队。然则辽国正式的军队,就只有部族军。御帐亲军和宫卫军,是部族军属于君主的。大首领部族军,是部族军属于亲王大臣的。其所属不同,而其实际,则和普通的部族军无以异。所以《辽史》说:“各安旧风,狃习劳事。家给人足,戎备整完。卒之虎视四方,强朝弱附,部族实为之爪牙云。”
女真初起时,部落极为寡弱。其时诸部之民,壮者皆兵。部长谓之孛堇。有警,则下令于本部,及诸部的孛堇征兵。诸部的孛堇,当战时,兵少的称为谋克,兵多的称为猛安。猛安谋克的兵,初无定数。太祖二年,始定以三百人为一谋克,十谋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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